吕天玉受贿案一审宣判

时间 • 2025-07-21 14:51:10
宣判
判决
受贿案
受贿

近日,泰州中院对泰兴市原二级调研员吕天玉受贿一案作出判决。对被告人吕天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,并处罚人民币六十万元,对吕天玉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宣判后,吕天玉未提起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

来源: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