伙同他人串供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……隆昌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李勇被双开
时间 • 2025-07-16 22:59:32
副局长
政局
安置
主任
市民
6月19日,四川内江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,隆昌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勇严重违纪违法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经查,李勇理想信念丧失,纪法意识淡薄,伙同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损害群众利益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数额巨大。
李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隆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隆昌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;由隆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今年2月29日,李勇在隆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的任上通报被查。据当时通报,他是主动投案。
公开简历显示,李勇生于1975年2月,四川隆昌人,1994年12月参加工作,最初在部队服役近10年。转业安置后,他进入原隆昌县(后撤县设市)人社局工作,后历任原隆昌县迎祥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、武装部部长,原隆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主任,隆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主任等职。2017年10月至被查,他历任隆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三级主任科员、二级主任科员。
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
编辑潘莉责编冯玲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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